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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心捐助
时间:2014-10-17 来源:北京光爱之家 编辑:朱清林
合同编号:
爱心捐赠协议
甲方:
乙方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捐赠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等有关规定,
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并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甲方自愿捐赠
现金: (人民币/其它)(大写)给乙方。
动产: (名称、数量、质量、
价值)
不动产: (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、状况及所有权证明)
第二条赠与财产用途在不违反法律、法规,不危害公共利益前提下,指定所
捐财产用途、用法如下:
第三条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、地点及方式:
一、 交付时间:
二、 交付地点:
三、 交付方式:
1、 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赠与财产及其所有权凭证交付乙方,并配合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。
2、 乙方收到甲方赠与财产后,应出具合法、有效的接收凭证,并登记造册,妥善管理和使用。
第四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、管理情况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对于甲方的查询,乙方应当如实答复。
第五条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,但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。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,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。
第六条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给予甲方相应表彰和奖励。
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,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。
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:
第九条如需变更合同条款或有未尽事宜,甲乙双方再行友好协商。
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签名/盖章): 乙方(签名/盖章):
法定代表人: 负责人:
签约代表人: 签约代表人:
地址: 地址:
电话: 电话:
传真: 传真:
电子邮箱: 电子邮箱:
户名: 户名: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
开户行: 开户行:工行北京东四支行
帐号: 帐号:0200 004109089197673
请注明:捐赠光爱学校
签订时间: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: 年 月 日
附:捐赠财产清单